近日,美國紐約州通過一項立法,立法規定,禁止在叁歲及以下兒童護理產品中使用阻燃劑磷酸叁(2-氯乙基)酯(tris(2-chloroethyl) phosphate,TRIS,TCEP)。
2011年8月1日,紐約州州長通過了法案6195,即《TRIS-Free Children and Babies Act》(附加議案S 4085),禁止在叁歲以下兒童護理產品中使用磷酸叁(2-氯乙基)酯。
新立法規定,2013年12月1日后,禁止在紐約市場上銷售該類產品,違反者首次發現最高將處以1000美元/天的處罰,隨后處罰金額最高為2000美元/天。
1977年4月8日,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(CPSC)就開始頒布類似禁令,要求禁止在兒童服裝中使用磷酸叁(2,3-二溴丙基)酯(tris (2,3-dibromopropyl) phosphate,TRIS,TDBPP)。此后,該禁令被擴展至所有含磷酸叁的織物,要求這類阻燃劑物質禁止在兒童服裝中使用。